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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艳芳遗产案正式开审 梅妈若胜诉可获1亿元(图)(2)
2008年04月16日 08:47 来源: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
在刘蔡秀莲及主诊医生张文龙见证下,梅艳芳在遗嘱及信托契上签署,她将1000元交给刘太存入信托基金,并打算稍后将资产注入基金,可惜她未能于在生时签署文件,将资产转往基金。律师丘启昌指,梅艳芳虽然会在晚上服用抗抑郁药,但签遗嘱时她神志清醒,事后还与在场人士谈笑风生。
梅艳芳于03年12月30日病逝,梅妈获得190万元保金。只能每月支取生活费的梅妈指,女儿签遗嘱时神志不清,认为遗嘱无效。梅妈将会传召脑科医生胡健维,他指梅艳芳当时患有肝性脑病,影响脑部功能,质疑梅艳芳当时的精神状况不佳。
按《无效遗嘱者遗产条例》,若梅妈胜诉,作为唯一在生的父母,她将可独得亿元遗产。本案定了25日审期,主诊医生张文龙今日将出庭作供。
梅艳芳遗产分配
1〉梅妈覃美金
每月获七万元生活费
2〉好友刘培基
获跑马地毓秀大厦及伦敦共两物业
3〉胞姊梅爱芳两儿子及兄长梅德明两女儿
获170万元教育基金
4〉妙境佛学会有限公司
获遗产余额
【编辑:张哉麟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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