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消基会:逾4成元宵手提灯笼不合格 恐伤害幼儿
2008年02月19日 15:04 来源: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
中新网2月19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,提灯笼是元宵节的传统民俗之一,台湾消基会抽查市售手提灯笼,发现有超过44%不符合“玩具标示基准”,尤其是需要装电池的“电器类灯笼”,很可能因为电池槽的电池脱落、漏液,而对幼儿造成健康与生命上的危害;此外,也有56%的灯笼缺乏“商品检验标识”。
台湾消基会表示,台“标检局”已于2005年8月公告,灯笼属节庆玩具必须符合“玩具商品标示”,更要有“商品检验标识”。消基会特别在元宵节前,在大台北地区各超市、卖场、文具店、五金行、10元商店与台北捷运公司,随机购买18件市售手提灯笼。
调查结果发现,18件样品中,有8件灯笼没有任何标示,完全不符合“玩具标示基准”的相关规定,不及格率为44%。
台湾消基会指出,不合格的样品中有7件是电池类商品,该类灯笼很可能因为电池槽的电池脱落、漏液,而对幼儿造成健康与生命上的危害;还有1件虽是纸类灯笼,但幼儿在缺乏任何使用说明或警语的状况下,若点亮蜡烛,也具有非常大的危险性。
此外,没有“商品检验标识”的灯笼更高达56%。消基会呼吁业者应立即下架,不得陈列或销售。
【编辑:官志雄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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